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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重庆市学生联合会章程》《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和常任代表会议常任代表。经校党委同意,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设5名。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

 三、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并报市学联请示确定。

 四、实行差额选举,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设成员5名,按照140%的差额,差额7名;第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设成员8名,差额4名。

 五、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大会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代表必须亲自投票,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代表,视为弃权,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六、选举人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也可另选他人。划票时,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右方的空格内划“√”,如要另选他人,可在选票末的空格内写上你认为合适的人选姓名,并在姓名右方的空格内划“√”。

主席团选票:每张选票赞成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5人的为有效票,多于5人的为无效票。

学生会委员会选票:每张选票赞成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8人的为有效票,多于8人的为无效票。

 七、选举时,划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的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划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票,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八、投票顺序:首先是总监票人、监票人投票,其次是大会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按指定的行走路线进行投票。

 九、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0名,由各代表团从非候选人代表中推选,经大会通过后对投票、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大会主席团安排工作人员担任。

 十、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由总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有效;若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一、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出现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十二、大会选举计票完毕,监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进行核对,做出记录并签名后,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宣布选举结果、报告所得票数时,均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选举工作如遇特殊问题,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后执行。

 十四、本选举办法解释权为大会主席团所有。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2年10月29日

地点图书馆多功能厅

应道正式代表数量120人,实到正式代表数量120人

主要议程

 (一)大会分团预备会议

(第一团:杜流源 第二团:袁亚东 第三团:王春)

1.听取学生代表大会筹备情况的报告;

2.通过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名单;通过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3.通过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结果的报告;

4.通过大会议程;

5.收集学生代表提案;

 (二)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

1.宣布大会开幕,全体代表起立唱国歌;

2.宣读市学联、学校党组织批复;

3.学校领导讲话;

4.作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5.作提案工作报告;

6.作关于学生会章程(修正案)的说明;

7.宣读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三)分团会议

1.讨论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讨论提案工作报告;

3.讨论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4.讨论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四)第二次全体会议(闭幕式)

1.通过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通过提案工作报告;

3.通过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4.通过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5.介绍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

6.介绍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7.选举投票、计票;

8.领导讲话,宣布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成员名单并致闭幕词

宣传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9chw1zODGUM1mu1kWz75FA

现场照片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的选举在学院团委指导下,由各班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报名、院推荐、民主酝酿、资格审查、公示等流程自下而上产生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2.以班委推荐、同学联名推荐和自荐的方式推荐代表候选人后,由班委会组织班级全体学生会议,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民主选出规定名额的学生代表;

3.各学院推选产生的代表,上报学代会筹备工作组,经过本次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后,方可成为本次大会正式代表。

4.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由各学院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