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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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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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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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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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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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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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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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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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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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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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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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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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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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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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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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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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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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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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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表演学院

艺术教育学院

视觉与传媒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五年一贯制学院